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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毋碰,中国高科技知识产权第一案敲响警钟

                                      

3月13日和3月14日,富士康和比亚迪针对富士康起诉状告比亚迪侵犯商业机密一案的诉讼情况双双发布公告,富士康已撤销了对比亚迪公司在大陆的民事诉讼,而转为刑事诉讼。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3月13日开始就比亚迪涉嫌进行单位刑事犯罪活动立案侦查。(第一财经日报 2008年3月17日)

富士康起诉比亚迪侵犯商业机密的诉讼已经超过3年,堪称中国高科技知识产权第一案。企业界、法律界、海内外的传媒都在关注这个事情,事关一个产业链和创新,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该案如何进展意义重大。现在,该案已经由民事诉讼升级为刑事诉讼,令人震动,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知识产权的不可侵犯。

一、民事诉讼升级为刑事诉讼,意在体现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价值和重要性。

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问题普遍认识不够,意识薄弱。往往遭遇侵权官司时,才意识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华为与思科案、东进与英特尔案、纳思达与爱普生案、富士康与比亚迪案,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越来越多,并且集中在最具创新能力的IT产业。这就提醒处在科技创新前沿的企业,越是富含科技知识、富含创新的企业越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二、民事诉讼升级为刑事诉讼,意在体现法律的威严和平等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不可能逾越法律的围栏。富士康诉比亚迪案中,涉嫌侵犯富士康商业机密的,有公司行为,也有个人行为。

据富士康人员透露,从2003年年初开始,比亚迪不断利诱富士康员工离职,跳槽到比亚迪工作,其中还包括富士康花费几十万元派往欧洲培养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阶管理人员。富士康人员还介绍,为了更快启动手机制造项目,比亚迪指使一些原富士康员工利用其曾在富士康任职的便利,或违规带走富士康内部工艺流程文件,或与富士康人员里应外合窃取商业秘密,然后再将这些文件和信息提供给比亚迪,供比亚迪使用。富士康通过深圳警方已经处理了四起富士康员工跳槽至比亚迪,盗窃富士康商业秘密的案件,其中已有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富士康在最新公告中特意指出,作为直接负责人的比亚迪董事及其他职员可能因比亚迪的任何单位刑事犯罪活动而受到惩处。

现在,诉讼案已经升级为刑事诉讼案,为相关企业和员工敲醒了警钟,不仅企业在竞争中不能无视法律存在,肆无忌惮侵犯对手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而且,那些属于企业创新的核心人员和骨干,也不能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之下,出卖企业的机密。富士康诉比亚迪案,再一次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敲响警钟。

【作者: 秦尘】【访问统计:】【2008年03月18日 星期二 15:29】【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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